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申請要求
什么是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
1、權益類基金:指根據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,投資于股票或股票型基金的資產比例高于80%(含)的私募證券基金。
2、固收類基金:指根據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,投資于銀行存款、標準化債券、債券型基金、股票質押式回購以及有預期收益率的銀行理財產品、信托計劃等金融產品的比例高于80(含)的私募證券基金。
3、混合類基金:指根據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包括股票、債券、貨幣市場工具但無明確的主要投資方向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。
4、期貨及其他衍生品類基金:指根據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,主要投資于期貨、期權及其他金融衍生品、現金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。
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申請要求
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申請要求:主體公司
1、公司名稱:突出私募基金管理主業,不得與知名機構重名或名稱相近,不得帶有“集團”、“金控”等存在誤導投資者字樣
2、經營范圍: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稱和經營范圍中應當包含“基金管理”、“投資管理”、“資產管理”、“股權投資”、“創業投資”等相關字樣
3、資本金滿足運營:建議注冊資本500萬及以上,實繳資本不低于25%(具體由股東出資能力決定,實繳資本金應覆蓋機構半年以上日常運營開支)
4、財務清晰:不得存在到期未清償債務、資產負債比例較高、大額或有負債等可能影響機構正常運作情形
5、辦公地要求:建議面積100平米及以上,應當具備獨立性
6、誠信信息:無誠信、法律訴訟問題,無負面輿情
7、沖突業務:未經營民間借貸、民間融資、融資租賃、配資業務、小額理財、小額借貸、P2P/P2B、眾籌、保理、擔保、房地產開發、交易平臺等與私募相沖突的業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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