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不到進項稅發票企業可能存在的問題:
1、企業管理方面存在問題。
企業在發票的取得方面沒有相關的制度和規定,采購等業務部門在發票的獲取方面的隨意性比較大,不能及時獲取采購發票,且對下游供應商在取得發票上沒有明確規定;另外財務部門也沒有對企業的納稅情況進行有效的評估和測算,企業在發票的取得上要求的也不嚴格。
2、加大了企業的納稅成本,間接加大了企業的運行成本。
從增值稅的角度講,在銷項稅確定的前提下,增值稅納稅金額的大小取決于進項稅發票的金額,如果企業可全額取得進項稅發票,那么企業的稅負是相對合理的;而如果企業不能全額獲取進項稅發票,那么未能獲取進項稅發票的部分,也變成了應納增值稅,則加大了企業的稅收成本
風險巨大
小規模只有銷項無進項有很大的涉稅風險,一不小心很可能成為稅局重點稽查對象。
一、涉嫌虛開發票
小規模納稅人可以享受月銷售額10萬或季度銷售額30萬免征增值稅,所以,很多人為了鉆這個空子,注冊多個小規模,沒有業務,就光開票用。因此小規模只有銷項無進項一直是稅局稽查重點。
對于真實經營的小規模來說,一定要及時索要發票,否則,可能存在涉嫌虛開發票,被稅局盯上。
二、不能稅前扣除的風險
雖說小規模納稅人,不涉及增值稅抵扣問題,但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文規定,公司沒有取得進項發票,其相關的成本費用是不能稅前扣除的。這對公司來說無疑是增加了運營成本。
三、可能面臨罰款
公司經營活動中如果不依法取得發票,按發票管理辦法可能會有面臨罰款的風險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》第三十五條規定“違反本辦法的規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,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;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”。(一)應當開具而未開具發票,或者未按照規定的時限、順序、欄目,全部聯次一次性開具發票,或者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的;(二)使用稅控裝置開具發票,未按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開具發票的數據的;(三)擴大發票使用范圍的;(四)以其他憑證代替發票使用的;(五)跨規定區域開具發票的;(六)未按照規定繳銷發票的;(七)未按照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的。
四、自身權益無法得到保障
從公司的角度來說,如果進貨沒有取得發票或合規憑證,后期貨物出現質量問題,能不能得到保障,對企業來說也是一大風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