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屬維京群島公司注冊
英屬維京群島公司是根據英屬維京群島商業公司法注冊成立的公司,通常不在該地進行營業活動。BVI公司注冊的優勢主要體現在:離岸貿易無須交稅,公司管理簡單,無需公布受益人身份,便于在世界各地開設銀行帳號,后續服務簡單,保密性極強,政治經濟環境穩定,便于融資上市。
作為 受歡迎的離岸公司注冊地之一,英屬維京群島非常適合融機構或基金會的成立與發展,稅率低,稅務管制非常少。當地政府為了鼓勵經濟發展,吸引外資,一個人可以完全擁有一家有限公司。
在公司管理方面,英屬維爾京群島也包括以下的特點:
(01) 無需遞交年報或財務報表;
(02) 無需舉行周年董事或股東會議;
(03) 董事及股東決議可透過電話會議或文書傳遞 (含傳真副本)來進行簽署,會議無需在BVI舉行;
(04) 公司無需委任英屬維爾京群島當地居民作為董事;
(05) 公司賬簿和記錄可由董事決定放置何處;
(06) 可以世界任何地方開設銀行戶口;
(07) 公司可動用盈余資助回購本身股票,股票回購后可被取消;
(08) 可透過董事或股東決議進行遞減股本而無需法庭頒布法令;
(09) 極少的公司資料需要披露,而股票持有人及董事和管理人員名字不會出現在公眾檔案上;
(10) 新式的資產保護法例包括容許公司返往別個國 。
以上列舉如此之多優勢,重點是:離岸貿易無須交利得稅、公司管理簡單、無需公布受益人身份、便于在世界各地開設銀行帳號。
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名稱
公司名稱必須以Limited、Corporation、Incorporated、Societe Anonyme或Socieded Anonima或上述字眼之縮寫作結束語。公司名稱不能使用Assurance、Bank、Building Society、Chamber of Commerce、Chartered、Cooperative、Imperial、Insurance、Municipal 、Royal或Trust等字眼,除非得到特別批準。